病人的權利和義務 患者的義務: ①患者有保持和恢復健康的義務。 ②患者有積極接受、配合治療的義務。患者不應該消極對待自身疾患甚至無理拒絕治療,同時還應尊重醫生的勞動,遵守醫院的規章制度。 ③患者有支持醫學科學發展的義務。
患者的權利: ①基本醫療權。 ②疾病認知權。醫生在不損害患者利益和不影響治療效果的前提下,應提供有關疾病信息。 ③知情同意權。患者有權要求治療,也有權拒絕一些診治手段和人體實驗或試驗性治療,不管是否有益于患者。 ④保護隱私權。患者有權要求醫生為自己生理的、心理的及其他隱私保密。 ⑤免除一定社會責任權。 ⑥要求賠償權。因醫生過失行為導致的醫療差錯、事故,患者及其家屬有權提出經濟補償要求。 |